11.24.2012

HTC和 Apple的和解,真的換來10年和平嗎?!


1110日HTC和Apple以和解為雙方自 2010 年 3 月起開打專利戰劃下句點,同時也為將來其他專利另達成十年期的授權。國內媒體就此消息多以 "HTC和蘋果專利案和解,進入和平十年"作為本案結論。但!! 若翻閱法院就HTC和Apple間就此專利和解所發表的文件,某些部落客就本案的觀點似乎非全然的正確。

根據HTC和Apple間就專利案以和解一筆勾銷的約定文件看來,本次的和解並非雙贏,HTC實際上是小輸一截。因為美國法院就此和解案以dismissed WITH PREJUDICE solely with respect to HTC and WITHOUT PREJUDICE with respect to Apple 作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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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 dismissed WITHOUT prejudice 是指原告對被法院駁回的案件,其後可再次向法院提起同一訴訟;而dismissed WITH prejudice 則表示,被法院駁回的案件就此確定,原告不得對同一案件再次提起告訴。因此,對於被告而言,原告之訴被法院"駁回" 時,究竟是 WITH  prejudice還是WITHOUT prejudice就顯得十分重要。


法學小辭典: 法院會下dismissed WITHOUT prejudice的原因很多,包括
  • 原告自行請求法院駁回本案但保留其事後仍有更行起訴的權利;
  • 法院認為原告之訴事證不足尚無法證明其主張,因而駁回原告之訴,但許原告於有充足事證後再就同一案件更行起訴。
第一種情形,最常在訴訟雙方達成和解時出現。因此,原告於被告不遵守和解條款時,可將原本以和解作結的案件再次帶至法庭而提起訴訟。

套用在Apple和HTC的和解案中,德拉瓦州地方法院(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Delaware)所寫的dismissed WITH PREJUDICE solely with respect to HTC and WITHOUT PREJUDICE with respect to Apple "表示: HTC雖和Apple就目前正在打官司的所有專利訴訟以和解作結,但是,若將來HTC未能遵守和解條款,不僅應依和解條款向Apple負責,Apple更可在就同一專利侵權重新提起告訴﹔;但若將來Apple未能遵守本和解條款而濫用HTC所授權之專利,HTC僅能依和解協議向Apple求償,卻無法重新提起同一專利侵權訴訟。

德拉瓦州地方法院就本次和解案所為之決定,專就法律面而言,對HTC並非全贏,但就商業面而言,Apple應還不至於在接下來的10年間跟HTC再打專利混戰,畢竟Apple這次選擇與HTC達成和解,就是為了要專心攻打它更大的敵人: Samsung和被google買來對付Apple的 Motorola。HTC以其買來的專利換得10年免於陷入專利混戰,可更專注於研發新產品,這無疑是對HTC整體的士氣打了一劑強心針。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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