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05.2010

用信用卡,比較不可以享受折扣~~~公平嗎?!

每每結帳時就會聽到這樣的對話: 用現金的話,我們有1%的優惠喔 (這是有技巧的商家的回話); 用信用卡的話,要收手續費喔 (這是沒技巧的商家的回話)

用信用卡要收手續費(一般來說,這樣的手續費會是由商家自己吸收),這樣的規範對於一般的消費大眾而言已是稀鬆平常的事情了。好像...本來就應該收這樣的手續費。

一個由VISA, MASTER CARD和 AMERICAN EXPRESS 向商家提起的訴訟,原由起於,這些信用卡公司認為商家為了避免手續費,而大力的鼓勵消費者使用信用卡以外的方式來消費,對他們不公平,不過經2年的調查後,attorney general, Eric H. Holder Jr,在10月5日的會議上說到: 我們希望藉由去除這樣信用卡收手續費的惡習,讓消費者多省點錢。這個案子沒意外的話,應該是朝向和解的方向進行。不過...收手續費這件事情,是不是還是可以續行....官方似乎是比較站在商家那一邊。認為信用卡公司應該降低向商家收取的手續費。不過,可以降到多少....let's wait and see then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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